法律信息
条款与条件
1. 适用范围
1.1 本条款适用于 Hainan New Li-Dream Technology Co., Ltd.(“我们”)与我们的客户(“您”)之间,通过 lidream.com 订立的、或根据在 lidream.com 上、通过电子邮件、WhatsApp 或 WeChat 提出的请求而由我们发出的报价订立的所有货物买卖合同。
1.2 本条款适用于消费者和企业客户。消费者是指主要出于其贸易、业务或职业以外的目的而购买的自然人。企业客户是指出于其贸易、业务或职业目的而购买的公司或个人。部分条款仅适用于消费者或仅适用于企业客户;相关之处会予以说明。
1.3 企业客户自己的条款与条件不适用,即使我们没有明确表示反对。
2. 卖方
Hainan New Li-Dream Technology Co., Ltd.,中华人民共和国。完整的公司详情见我们的法律声明。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电话 / WeChat +86 15674824355,WhatsApp +86 18975173976。
3. 合同如何订立
3.1 产品展示。lidream.com 上展示的产品和价格不构成有约束力的要约,而是邀请您索取报价(要约邀请)。
3.2 订单申请。您可以将产品加入购物车,并向我们发送包含您的联系方式和送货信息的订单申请。发送前,您可以查看购物车和您的信息,并更正任何错误。订单申请是不具约束力的询价请求,不产生任何付款义务。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收到,并附上订单号。该确认不构成对订单的接受。
3.3 我们的报价。随后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报价。报价载明产品、货物价格、运费、交付条件(DAP 或 DDP,见第 4 条)、已包含或预计产生的税费和进口费用、预计交货时间、付款信息以及报价的有效期。我们的报价是我们对您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要约。除非报价另行规定了有效期,否则其有效期为 7 天。
3.4 以付款方式接受要约。您在报价有效期内支付我方发票的全部金额,即视为接受我们的要约。合同自您付款时成立。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收到您的付款。如果您未付款,则合同不成立,您无需向我们支付任何款项。
3.5 合同语言和合同文本。合同语言为英语。您会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您的订单申请、包含本条款的我们的报价以及我们的付款确认。您也可以通过订单确认邮件中的链接查看您的订单及其状态。
4. 价格、运费和进口费用
4.1 lidream.com 上的价格以欧元计价,仅包含货物本身的价格,不包含国际运费、进口增值税、关税或清关费用,因为我们从中国发货,而这些费用取决于目的地、货件的尺寸和重量以及交付条件。
4.2 我们的报价载明您需向我们支付的总价(分列货物价格和运费),并载明交付条件:
- DDP(完税后交货):报价已包含进口增值税和关税。收货时您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 DAP(目的地交货):报价已包含运送至您地址的运费。进口增值税、关税和承运商的清关费用不包含在内,由您在进口时向承运商或海关当局支付。报价中会给出这些费用的估算。
4.3 如果我们展示品牌的欧盟官方价格,会明确标注。该价格是品牌在其欧盟官方网店中,就同一产品于我们最近一次核查时公布的含增值税价格,并且可能包含配送费用。lidream.com 上我们的价格不含进口增值税、关税或运费,因此这两种价格并非按同一基准计算。您订单的总价在我们的报价中载明。我们如何比较价格:可应要求提供——请联系 [email protected]
4.4 对于我们提供的支付方式,我们不收取任何费用。
5. 付款
5.1 我们接受 PayPal 发票付款和银行转账。lidream.com 上不提供在线支付。
5.2 款项须预先支付。我们在收到您的全额付款后发货。
5.3 我们仅会随报价一并发送付款信息:通过 [email protected] 发出的电子邮件,或引用您订单号的 PayPal 发票。我们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聊天要求您向其他账户付款。如果您收到不同的付款信息,请在付款前与我们联系。
6. 交付
6.1 我们从中国发货至报价中载明的送货地址。我们向订单申请表中可选择的欧洲国家发货:欧盟 27 个成员国、挪威、瑞士和英国。由于含锂电池的产品属于危险货物,向部分岛屿、偏远地区和邮政信箱的送货可能无法实现;我们会在报价中告知您。
6.2 预计交货时间在报价中载明。通常为自收到付款起 10–25 个工作日。详情请见我们的配送信息。
6.3 我们只销售产品的欧盟版本:配备欧标插头和交流插座,专为 230 V 电网设计。每款型号确切的插头和插座类型由其制造商标明。
6.4 如果您付款后该产品无货,我们会及时通知您,并立即退还该产品已付的款项。
7. 风险转移
7.1 对于消费者,货物意外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自货物交付给您或您指定的收货人时转移给您。
7.2 对于企业客户,风险按报价中载明的 Incoterms® 规则转移(对于 DAP 和 DDP:自货物在指定交货地点交由您处置时转移)。
8. 所有权保留
在货款全部付清之前,货物仍归我们所有。
9. 消费者的撤回权
如果您是消费者,您享有如下撤回权。有关如何实际退货的信息,请见我们的退货政策。
撤回权
您有权在 14 天内无需说明任何理由撤回本合同。
撤回期限自您取得、或由您指定的承运人以外的第三方取得货物实际占有之日起 14 天后届满。如果您在一份订单中订购了多件货物,且这些货物分开交付,则撤回期限自您取得、或由您指定的承运人以外的第三方取得最后一件货物实际占有之日起 14 天后届满。
要行使撤回权,您必须通过明确的声明(例如邮寄信件或电子邮件),将您撤回本合同的决定通知我们(Hainan New Li-Dream Technology Co., Ltd.,收件人:Forina,邮寄地址见我们的法律声明,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86 15674824355)。您可以使用下方的撤回表格范本,但并非必须使用。您也可以在订单状态页面上,通过“在此撤回合同”按钮在线行使撤回权(订单页面的链接见我们发送给您的订单确认邮件)。如果您使用此方式,我们将不迟延地以持久性介质(例如电子邮件)向您发出对该撤回通知的收讫确认。
为遵守撤回期限,只要您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发出有关行使撤回权的通知即可。
撤回的效力
如果您撤回本合同,我们将向您退还已收到的您的所有款项,包括送货费用(但因您选择了我们所提供的最便宜标准送货方式以外的其他送货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且应不无故迟延,并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我们获知您撤回本合同的决定之日起 14 天内退还。我们将使用与您最初交易相同的支付方式进行退款,除非您明确同意其他方式;在任何情况下,您都不会因该退款而承担任何费用。
在我们收到退回的货物,或您提供已寄回货物的证明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我们可以暂不退款。
您应不无故迟延地将货物寄回或交给我们,寄送至我们在您告知撤回后发送给您的退货说明中载明的退货地址,并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您将撤回本合同的决定通知我们之日起 14 天内完成。如果您在 14 天期限届满前寄出货物,即视为遵守该期限。
退回货物的直接费用由您承担。含锂电池的产品属于危险货物,通常无法通过邮政退回。其退回费用取决于产品的尺寸和重量,以及您从哪个国家退回;退回您订单中产品的预计最高费用会在您接受报价之前于报价中载明。
对于因超出确认货物性质、特性和功能所必需的处理方式而造成的货物价值减损,您才需承担责任。
撤回权的排除
撤回权不适用于供应按您的规格制作或明显为个性化定制的货物的合同,例如定制电池组或带有您自有品牌的产品。
由您支付的进口费用
如果您撤回合同,我们将按上文所述退还货物价款和标准送货费用。如果您直接向承运商或海关当局支付了进口增值税、关税或清关费用(DAP 交付),则这些款项并未支付给我们。如果我们能够向海关当局申请退还这些款项,我们会将其退还给您;否则,我们会向您提供您自行向海关当局申请退还所需的文件。DDP 价格中包含的进口增值税和关税已支付给我们,将随价款一并退还。
撤回表格范本
(仅当您希望撤回合同时,才需填写并寄回本表格。)
- 致 Hainan New Li-Dream Technology Co., Ltd.,收件人:Forina,邮寄地址见我们的法律声明,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本人/我们 (\) 特此通知,本人/我们 (\) 撤回本人/我们 (\) 订立的下列货物 (\) 买卖合同/下列服务 (\*) 提供合同,
- 订购日期 (\)/收货日期 (\),
- 消费者姓名,
- 消费者地址,
- 消费者签名(仅在以纸质形式发送本表格时需要),
- 日期
(\*) 请删除不适用的选项。
如有订单号,请一并填写;这有助于我们快速处理您的撤回。
10. 法定合格保证(瑕疵的法定权利)
10.1 适用关于瑕疵的法定权利(法定合格保证)。作为欧盟消费者,您有权获得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对于自交付之日起至少两年内显现的任何不符合合同的情形,我们承担责任(部分国家的期限更长,例如西班牙、葡萄牙和瑞典为三年)。如果瑕疵在交付后一年内显现(部分国家的期限更长),则推定该瑕疵在交付时即已存在。
10.2 如果产品存在缺陷,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并提供您的订单号、问题描述以及照片或短视频。您可以在维修和更换之间进行选择,除非您选择的补救方式无法实现,或与另一种补救方式相比会给我们带来不成比例的费用。如果货物无法被修复至符合合同约定,或我们未在合理期限内做到这一点,您有权依法要求减价,或解除合同并获得退款。对于有正当理由的索赔,往返维修或更换地点的运输费用由我们承担。
10.3 如果货物经维修后符合合同约定,我们对不符合合同情形承担责任的期限将延长 12 个月。该延长仅适用一次;您所在国家的法律可能规定更长的延长期。在我们提供补救之前,我们会提醒您享有在维修和更换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利以及该延长期。
10.4 对于交付时即可见的损坏,另请参阅我们的退货政策第 5 节。尽快告知我们有助于我们向承运商索赔。您的法定权利不取决于此。
10.5 按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5/1960 所规定格式编制的关于法定合格保证的统一通知概述了这些权利。该通知显示在我们的产品页面、订单申请页面以及我们的报价中。
11. 制造商质保
我们是所售品牌的授权经销商。因此,品牌的制造商质保(商业保证)适用于您在欧盟向我们购买的产品,是对您依据第 10 条享有的法定权利的补充。其范围和期限由品牌自身的质保条款规定,相关内容会在产品页面或产品文档中注明。质保索赔通过我们处理:请发送电子邮件,注明您的订单号和问题描述,我们会代您向品牌提出索赔。制造商质保不限制您依据第 10 条对我们享有的法定权利。
12. 责任
12.1 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对生命、身体或健康的伤害、依据产品责任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我们已作出保证的情形,我们承担无限责任。
12.2 在轻微过失的情形下,我们仅对违反合同正常履行所必不可少、且您通常可以信赖的义务承担责任。在此情形下,我们的责任限于合同订立时可预见的、此类合同典型的损害。
12.3 除此之外,我们的责任予以排除。本条中的限制同样适用于我们的员工和代理人。消费者的强制性法定权利不受影响。
13. 针对企业客户的补充条款
13.1 企业客户不享有法定撤回权。
13.2 请在收货时检查货物,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任何缺陷。
13.3 对于企业客户,瑕疵索赔的时效期间为自交付之日起 12 个月。该规定不适用于第 12.1 条项下的索赔,也不适用于法律强制规定更长期限的情形。
13.4 对于批发、OEM 和 ODM 订单,个别报价或供货协议优先于本条款。请参阅我们的 B2B 与 OEM 页面。
14. 适用法律和管辖地
14.1 本条款及与我们订立的所有合同的适用法律:可应要求提供——请联系 [email protecte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不适用。
14.2 如果您是消费者,该法律选择不会剥夺您惯常居住地所在国家强制性消费者保护规则对您的保护。作为居住在欧盟的消费者,您可以向您居住地所在国家的法院提起诉讼。
14.3 企业客户的管辖地:可应要求提供——请联系 [email protected]。
15. 消费者争议解决
我们既无义务、也不愿意参与消费者仲裁机构的争议解决程序。如果您有投诉,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我们将尽力与您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16. 最终条款
16.1 适用于您合同的本条款版本,为我们向您发送报价时有效的版本。
16.2 如果本条款中的任何规定无效,其余规定仍然有效。
本英文版本为具有约束力的版本,翻译仅为方便阅读而提供。